招投标活动的执行与参与要想顺利推进离不开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的制定。招投标中的每一环节都需要严格遵守,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因此了解清楚时间节点是必须的,我们在这篇就来了解下招投标的9个时间节点。
1
5日
发售招标文件、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2
10日
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至递交招标资格预审材料截止时间不得少于10日
3
20日
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之日不得少于20日
4
3日或15日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
5
3日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6
10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
3日、30日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8
30日、15日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合同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9
3日
重新招标时间《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由招标人重新招标, 在原招标文件内容没有实质性修改的情况下,开标时间可以缩短,但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少于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