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近日发布了关于2025-2026年度海宁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的征集公告
供应商主要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根据有关规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并取得经营收入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本次征集供应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分支机构)直接申请。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提供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框架协议的期限:2025年03月01日至2027年02月28日
供应商申请截止时间:2027年2月28日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