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严格招标投标制度规则制定。
严格落实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要求,对于新制定的制度规则,认真评估必要性,现有文件可以解决或者修改后可以解决有关问题的,不再出台新文件。
各地各部门制定招标投标的法规政策,要严格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等要求,不得干涉招标人、投标人自主权,禁止在区域、行业、所有制形式等方面违法设置限制条件。
除少数调整政府内部行为的文件外,各区县一律不再保留或新制定招标投标政策文件。
(二)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
建立本部门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明确负责机构、审查标准和审查流程,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者经审查存在排除、限制竞争情形的,不得出台有关政策措施。
(三)规范信用评价应用。
建立我省招标投标领域统一分级分类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设置信用评价标准,客观公正评价企业信用状况。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860号)有关要求,规范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应用,不得以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变相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不得对各类经营主体区别对待,不得将特定行政区域业绩、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作为信用评价加分事项。
(四)改进评标办法和机制。
完善评标委员会对异常低价的甄别处理程序,依法否决严重影响履约的低价投标。探索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范围内自主研究确定中标人。
实行定标全过程记录和可追溯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推行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积极试行投标人资格、业绩、信用等客观量化评审,提高评标质量效率。
(五)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
任何有关行政部门不得设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备案或审查等前置审批或审核环节。
(七)加强评标专家监督管理。
实行评标专家对评标结果终身负责制。
鼓励招标人不限评标专家常驻地、意向评标地随机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评标专家,打破本地评标专家“小圈子”。
(十一)推进远程异地评标。
全面推广远程异地评标,探索科学运用云计算、人脸识别、音视频交互等新技术建设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设置远程异地评标席位,统一接入调度系统,实现我省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系统化、标准化。
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席位制分散评标,做到评标专家随机、评标副场随机、评标机位随机,保证评标公平性和公正性。推动大型重点项目优先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十九)加快推进智慧监管。
升级改造省招标投标在线监管平台,提升关联分析、跟踪追溯能力,建立大数据监管机制,利用智能检测、大数据预警等手段,及时发现并自动预警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推动各地招标投标监管系统预警成果接入省招标投标在线监管平台,建立开放协同的监管网络。
(二十二)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政策体系。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有关要求,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鼓励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促进企业间优势互补、资源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