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修订印发《“机器管招投标”项目负面清单》

近日,湖南省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修订印发《“机器管招投标”项目负面清单》。
修改内容包括,第二项将“央企或外省国企全部使用自有资金在湘投资,但依法不能自行建设的非特许经营项目”修订为“央企、外省国企全部使用自有资金在湘投资,或者央企、外省国企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且省内国有资金占比不超过50%(含可预期性全部投资)的非特许经营项目”。第三项将“民营投资为主体必须招标的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修改为“依法可采用邀请招标的必须招标项目,以及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关于修订印发《湖南省机器管招投标项目负面清单》的通知

湘发改法规规〔2025371

HNPR-2025-02012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机器管招投标交易系统使用范围的精准性,根据《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模块化招标文件范本框架导引及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和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和省交易中心对《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器管招投标项目负面清单>的通知》(湘发改法规规〔2025235号)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凡属于修订后的负面清单内项目,可不采用机器管招投标方式实施,但同时属于《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的项目,仍应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凡不属于修订后的负面清单的项目,应当采用机器管招投标方式实施。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器管招投标项目负面清单>的通知》(湘发改法规规〔2025235号)同时废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附件:湖南省机器管招投标项目负面清单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612日  


    附件

湖南省机器管招投标项目负面清单

一、非常规通用技术、技术难度大且特别复杂,并按《导则》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同意的特殊项目。

二、央企、外省国企全部使用自有资金在湘投资,或者央企、外省国企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且省内国有资金占比不超过50%(含可预期性全部投资)的非特许经营项目。

三、依法可采用邀请招标的必须招标项目,以及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四、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的特许经营项目。

    五、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锐志无限综合网络,侵删。

作为招投标一站式服务机构,锐志无限专业承揽各类标书编制与审核、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预结算、招标代理、资质合作等业务。

公司在招投标行业拥有丰富的资源和人脉,团队实力雄厚,经验丰富,业务熟练,服务用心,已帮助众多企业成功中标。

公司全天24小时为各大企业提供投标免费咨询,欢迎您的拨打免费电话或者加客服微信咨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