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云供应商注意了:浙江省财政厅近日印发了《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电子卖场包括网上超市、主题馆、行业馆等。
网上超市交易的商品品目为标准化货物,供应商通过引用标准商品库申请上架。
主题馆展示和销售落实绿色采购等政策功能的相关商品。
行业馆展示和销售教育科研、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行业的专业设备和物资,满足专业部门的不同采购需求。
供应商入驻电子卖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网上超市采用供应商承诺入驻模式。主题馆采用供应商申请与相关集采机构审核入驻模式。行业馆采用供应商申请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入驻模式。入驻供应商可以随时申请退出。
电子卖场设定的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直购(议价)、竞价和反拍等,其中单笔采购金额达到20万元但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采购人原则上采用竞价交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