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新规范以住宅项目整体为对象,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目标,在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措施等方面,对住宅项目的建设、使用和维护作出规定。新规范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套内空间方面,《住宅项目规范》规定——
新建住宅建筑层高不低于3米;
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低于2.6米,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2米,且局部净高低于2.6米的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三分之一;
使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时,室内净高不低于2.2米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室内使用面积的二分之一。
公共空间方面,《住宅项目规范》规定——
新建住宅建筑最高入户层为四层及四层以上,或最高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9米的住宅建筑,每个住宅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
新建住宅建筑最高入户层为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或最高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33米的住宅建筑,每个住宅单元应至少设置2台电梯。
此外,《住宅项目规范》还提高了住宅卧室、起居室与相邻房间之间的墙、楼板的隔声性能;提高了户门、卫生间门的通行净宽;提高了阳台等临空处栏杆高度;要求公共移动通信信号覆盖到公共空间和电梯轿厢内;要求空调室外机安装在专用平台;规定了不同气候区供暖、空调设施设置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