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投标人,有诸多权利是自己在招投标活动中拥有的,但同时也有诸多权利是其所不拥有的,一旦超出法律允许范围内就会受到法律惩罚。我们一起来看下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是否可以当场提出异议。
问题: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可不可以当场提出异议?
解答:可以。
有以下情况可以当场提出异议:
1. 发现招标代理机构时钟与自己手表不一致,开标时间以哪个为准。
2. 竞争对手迟到,招标代理机构允许其参与开标。
3. 第三家单位迟到,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所有投标单位写承诺书同意其开标。
4. 竞争对手标书没有按照要求密封。
5. 投标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标准文件要求准备。
6. 唱标过程中竞争对手现场提交的降价声明作为投标报价。
7. 投标人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等情况。
补充说明:
《招投标法》第34条规定,开标时间应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地点应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36条规定投标人推选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性,也可以由招保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次,报价和标书的其他内容。
总结: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可以当场提出异议,但也是有条件的,需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在集中情形下才可以当场提出异议,望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