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财政部公布了1586-1590号政府采购处理意见,其中四个项目投诉成立,或者废标、或者中标后被判非法。
标的金额最大的是1590号—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大数据工程及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应急管理部建设部分网络设备采购包采购项目,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5188万,但是最后被判定联通公司不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人条件,联通怎么会没有资格呢?
从招标文件看, 除了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标准要求之外,还有两个特殊要求,一是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联通正是输在这第二款上,在应急管理部官网上记者发现,去年12月6日,联通中标了本项目的系统集成项目,中标金额2632万,中标内容如下。
所以联通已经承担了整体设计、规范管理和集成,自然就不能参与设备采购了。
第1589号公告涉及项目是金税三期北京数据中心的物业管理,涉案供应商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被罚款95878.97元。
1858号是公告涉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中央防汛物资补充更新采购项目(第三包),中标供应商并不满足几个实质要求,而且投标报价与中标报价不一致,因此废标。
1587号涉及畜禽遗传资源管理大数据建设项目,是个软件采购项目,他的招标文件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搜索招标文件后记者发现,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项目中存在以下内容;具备CMMI成熟度等级三级(含)以上认证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投标人农经类软件获得省级主管部门推广或应用文件的每个得2分,最多得4分;获得部级主管部门的推广或应用文件的每个得3分,最多得6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0分。
农经类软件获得省级主管部门推广加分违反了《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二十条,属于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因此虽然项目已经中标并且实施,但是依然被判定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五百九十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C-HGX211511
二、项目名称: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大数据工程及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应急管理部建设部分网络设备采购包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市悦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街吴家窑大街19号奥发大厦1805-3
被投诉人1:应急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
当事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国采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章胡同9号院
相关供应商: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联通公司)
地 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和街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联通公司不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人条件。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
财 政 部
2022年4月20日
应急管理大数据工程及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
应急管理部建设部分总集成服务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0702-21412G77
二、项目名称
应急管理大数据工程及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应急管理部建设部分总集成服务包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甲133号
中标金额:26,320,000.00元(人民币)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荣、薛红、杨涛、毛学文、赵善仁、唐颖、杨海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差额累进方式计算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总金额:11.03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如下标准,采用差额累进方式计算服务费。具体标准见下表:
计费基数:包中标金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
联系方式:010-644638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联系方式:010-63348493、8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刚、史桂林
电话:010-63348493、8510
应急管理部科技和信息化司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