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央企、地方国资委要建立完善科技创新方面合规免责清单

6月8日,推广“科改示范行动”经验、强化科技创新激励专题推进会召开。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表示,各中央企业、各地国资委要加快建立科技创新方面的合规免责清单,或在已有的经营投资免责事项清单中补充完善相关内容,明确具体免责事项、范围标准、实施程序等。

国务院国资委:央企、地方国资委要建立完善科技创新方面合规免责清单

01、八成“科改示范企业”已开展中长期激励

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介绍,“科改示范行动”自2020年初实施至今,“科改示范企业”两年多来累计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收入6327.5亿元。

“科改示范企业”已基本完成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等重点改革任务。80%的“科改示范企业”已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

数据显示,2021年“科改示范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15.4%,远高于中央企业平均水平(2.49%),也高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平均水平(13%)。科技创新成果方面,截至2021年底,累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家技术发明奖855项,累计拥有授权发明专利41374件。

同时,2021年“科改示范企业”科技人员占比平均达到50.7%,基本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创新能力强的科技人才队伍。

从整体业绩来看,2021年,“科改示范企业”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较2019年增长34.5%和45.9%,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利润率分别较2019年提高30.5%和20.8%。

对于接下来的工作目标,翁杰明表示,各企业要加强研发力量投入和建设,到今年年底,中央工业企业重点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平均要达到5%以上。要根据需要搭建、整合实体科研机构支撑研发,利用好重组全国重点实验室的契机推动相关工作。

翁杰明指出,各中央企业、各地国资委要在大力总结推广“科改示范行动”已经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查短板、补弱项,培育好“科改示范企业”试验田,推动“科改示范行动”再深化、引领突破作用再加强。

“科改示范行动”的深化也反映出一些问题:有的集团公司对科技创新的推动力度还不够,有的创新主体内生动力还不强,协同创新的方式有待优化,创新激励政策的应用还不够普遍和深入。

“针对上述问题,如何从不同层面形成科技创新的强大推力、内生动力、系统合力和政策引力这‘四力’,是推广成功经验的重要抓手。”翁杰明说,“科改示范企业”作为国有科技型企业中的“先锋队”,探索形成经验的更大价值在于复制和推广。当前,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已经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必须锁定重点任务,滚石上山、勇闯难关,推动科技创新不断取得新成果,确保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02、加快建立科技创新方面的合规免责清单

翁杰明表示,要建立完善合规免责清单,进一步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各中央企业、各地国资委要坚决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科学家精神,加快建立科技创新方面的合规免责清单,或在已有的经营投资免责事项清单中补充完善相关内容,明确具体免责事项、范围标准、实施程序等。在依法依规、权责匹配、勤勉尽责、未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前提下,对未达到预期目标、造成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可免予追责,充分宽容探索未知过程中的失败,支持国有企业家和科技人员甩开膀子大胆闯、心无旁骛干科研、一心一意搞创新。

03、要打破科技人员薪酬待遇“天花板”

翁杰明表示,集团公司要做好“战略引领+中枢统筹+高效推手”,加快形成科技创新的“强大推力”。创新主体要做到“搭好平台+建好机制+用好人才”,充分激发科技创新的“内生动力”。

要强化创新成效与薪酬双对标,将激励资源特别是增量资源,向稀缺、关键岗位和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倾斜。建立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核心关键人才薪酬制度。要打破科技人员薪酬待遇“天花板”,贡献大的科技人员的薪酬待遇水平可以超过同职级管理人员。对市场化引进的稀缺高端科技人才,可以采用市场化对标方式,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包”。对关键稀缺人才,可以提供住房、子女教育等各种保障性激励,增强吸引力和归属感。

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保证正确改革方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前提下,鼓励各地国资委和国有企业集团公司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实际,推行更为灵活、更具创新性、更接地气的激励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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