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荆州市住建局
近日,荆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
不得未批先建,严禁违法发包,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工期。凡未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未批先建项目一律停工。
未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未按规定审核论证、审查专项方案,未按照专项方案施工,论证专家、论证程序不符合要求等行为,要立即责令整改,依法实施处罚、暂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停止执业等行政处罚。
部署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7月28日-2022年8月31日 ) 。
2、督办检查阶段(2022年9月1日-2022年10月10日) 。
属地部门开展检查。各属地住建部门要在2022年10月1日前,开展辖区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全覆盖专项检查。
市住建局组织督查。 市住建局将自2022年8月中旬起,不定期对各地住建部门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 “百日攻坚”行动情况开展督办检查。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0月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