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人未获厂家授权,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吗?

中标人和投诉人投标都提供A品牌货物,投诉人看到中标公告后提出质疑,并提供了一份说明函,说明投诉人为A品牌货物生产商在某地销售的唯一代理商,投诉人以中标人将无法供货为由要求采购人调查。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中标人未获厂家授权,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吗?

答: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除进口货物以外,不得将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设置为资格要求,因此,不能凭借投诉方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自己是某地唯一代理商的材料,认定中标无效。

中标人供货是合同履行阶段的问题,采购人严格做好履约验收即可,如果不能供货,按照《民法典》解决合同纠纷,同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锐志无限综合网络,侵删。

作为招投标一站式服务机构,锐志无限专业承揽各类标书编制与审核、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预结算、招标代理、资质合作等业务。

公司在招投标行业拥有丰富的资源和人脉,团队实力雄厚,经验丰富,业务熟练,服务用心,已帮助众多企业成功中标。

公司全天24小时为各大企业提供投标免费咨询,欢迎您的拨打免费电话或者加客服微信咨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