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市监食经发〔2023〕8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有序推进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力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通知》提出,要全心守护,压实落细“两个责任”。各地有关部门要坚决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依职责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压紧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完善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制度机制。
要全程严控,规范加工制作过程。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等制度,强化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各环节管理,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设定招标门槛、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严格履行招标程序,及时公布中标的校外供餐单位名单,建立健全校外供餐单位引进和退出机制。
《通知》还强调,要全覆盖检查,加大监督整改力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公正文明执法,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行政处罚等方式,依法依规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对照《反食品浪费法》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并实施反食品浪费管理制度,将防止食品浪费理念纳入供餐食谱设计,按照用餐人数和营养均衡的原则配置菜品、主食,加强食品在采购、储存、加工、发放等环节的减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