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规〔2019〕6号,以下简称《办法》),省财政厅拟向社会公开征集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电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3月17日
二、征集方式:电商承诺准入制
三、征集流程
1.符合《办法》规定的准入条件并承诺遵守准入规则的电商请于3月17日17时前,向省财政厅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符合准入条件且密封完好的证明材料。
2.省财政厅将在审核申请材料的基础上,核实电商的仓储、物流和自营平台等信息,并根据《办法》对审核发现情形进行处理。
3.审核通过的电商名单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公告期为五个工作日。
4.电商应当遵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按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数据接入规范自行研发接口程序,实现与网上商城系统对接。
5.考虑当前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实际情况,此次征集适当降低电商准入条件,其中:电商所经营商品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目录以内,且根据商品分类可提供的商品类别不少于目录商品二级分类的80%降低到50%(目录详见《关于扩充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商品目录的通知》(辽财采〔2022〕152号);电商在辽宁省内有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仓库降低到不少于3000平方米。
附件:2023年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电商信息登记表
业务咨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徐斌 王子佳
联系电话:024-22823174、024-22707469
辽宁省财政厅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