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进行资格审查怎么办?
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视对中标结果影响区别处理。
(1)改正后不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仍有效。
(2)改正后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87号令第七十八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采购代理机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审查的;……
第七十九条 有本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