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从谈判文件发售到响应文件提交共4天,合法吗?
答:这要看具体是哪四天,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只要保证不少于3个工作日即可。比如说是周五发出,下一周的周三为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就未达到3个工作日。但如果是周一发出的,周五为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满4日就达到了3个工作日,就是合规的。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九条 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中单一货物采购,是否默认该产品为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按一家计算。
答:单一货物采购无需确定核心产品。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