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300万元以上工程应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已开工未提供的应在30日内补齐

7月6日,山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对<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文件原文:

山东:300万元以上工程应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已开工未提供的应在30日内补齐

关于对《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范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行为,参照河南、四川、安徽、云南以及深圳等地先进做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相关单位、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于8月6日前反馈。为便于及时沟通对接,修改意见和建议要注明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sangshuai@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31-51765156

附件:附件: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6日

锐志无限综合网络,侵删。

作为招投标一站式服务机构,锐志无限专业承揽各类标书编制与审核、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预结算、招标代理、资质合作等业务。

公司在招投标行业拥有丰富的资源和人脉,团队实力雄厚,经验丰富,业务熟练,服务用心,已帮助众多企业成功中标。

公司全天24小时为各大企业提供投标免费咨询,欢迎您的拨打免费电话或者加客服微信咨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