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评审效率,专家可以分工进行打分吗?

问:某政府采购项目共有35家供应商,评标委员会组长对5位专家进行了分工安排,每个专家负责为7家供应商打分,最后汇总,全体评委在汇总结果上共同签字。

这样做合法吗?

为提升评审效率,专家可以分工进行打分吗?

答:不合法,违反了独立评审原则,评审结果无效。

在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审过程中,每一名专家要认真阅读所有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比较、评价、打分。

最后,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办法,计算出各供应商的得分并且完成排序。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中,并没有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组长的权力,因此评标委员会组长并没有比其他专家更多的评审权,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

在实践中,有的项目可能涉及到很多专业领域,有些专家只具备其中某个领域的专业知识,在进行主观分的评审时无法做出准确判定,该如何办?

独立评审,不是不可以探讨和交流,此时,专家可以相互探讨或交流,但内容不能涉及到具体供应商名称等。同时不得对打分进行协商(主要是指评委相互协商一下给某个供应商打多少分),这就违反独立评审原则了。

如何解决供应商过多,评审时间过长的问题呢?

当前,先进可行的做法是借助人工智能评审技术。

运用人工智能辅助评审,不仅可以对客观分进行评审,还可以对主观分进行评审,由此可以大幅提升评审效率,减轻专家评审负担。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进一步发展,运用人工智能评审将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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